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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今晚,开杀!

第五章 今晚,开杀! (第1/2页)

接下来的一周时间,王一这边什么事都没有。
  
  这个美国异人组织贝希摩斯财团好像忘记了王一这么一号人存在,每天就只有钱博尔这位贝希摩斯财团董事之子过来找王一,带着他去兜风。
  
  让他带着王一每天搁着不同花样去感受当下这个时代,20年代纽约这个在股市经济一片大好情况下的纸醉金迷,堕落。
  
  按照贝希摩斯财团那些董事的想法,王一所在的中华民国可没法跟同一时期的纽约相比,任何一个地方,一座城市都比不了。
  
  在他们想来,所谓的红尘炼心也得分地方,中华民国那个地方那些所谓的红尘跟纽约这个工业文明璀璨明珠相比算什么红尘?在中华民国那边出门还得靠脚力,马车,牛车甚至驴车代步的时候,这边人人有车,出门都是计程车代步。
  
  汽车这种在中华民国只能是有钱富贵人家才有的配置,这里都有,而且每一辆在配置上都不比那些中华民国有钱人来的差。
  
  你们修行人修半辈子能有工厂流水线里整出来的汽车速度快?你们那些什么机关派异人倾尽一派之力能捣鼓出多少台跟他们这边工厂流水线出来的汽车?
  
  这就是他们最喜欢的金钱攻势,俗称对干部的考验。
  
  说实在的,王一能看出来对方玩的是什么招数,但他也必须承认,对方这招是真好使啊,换做是别的修行人在这里,真的很难说能不能扛过这种考验。
  
  之前还可以说枪这种时代发展的产物是大势,异人想凭借自身修行和传承抵御这种大势确实是在痴人说梦,好,我们异人认栽了。
  
  反正枪这玩意虽说在中华民国那边也能买到,但大部分时候还是掌握在军阀还有一些权贵和黑道人物手里,日后行走江湖只要注意点,很难被人家打黑枪。
  
  但美国的国情就是人人有枪,这才不乱。
  
  在中华民国黑市那里可能十块大洋才能买到的汉阳造,在纽约这里成了没多少人想要的便宜货,因为这里每个人都可以从枪械店里买到性能更好,威力更大的手枪。而过去种种事迹表明,一颗子弹从五岁孩童手里打出来和从一个成年人手里打出来,其实都没什么区别,只要时机把握的好,一样能破掉自身的护体罡气。
  
  个人武力上比不过,那咱们比国力!
  
  前清固步自封,软弱无能,所以前清亡了,现在是中华民国,我们中华民国现在形势可以是蒸蒸日上,形势一片大好呢!
  
  然后纽约的经济疯长,路上车水马龙,到处都一夜暴富的神话,四处都是钻石王老五。
  
  你想抨击人家奢靡,堕落,笑贫不笑娼。人家反唇相讥,伱们中华民国就是想奢靡,堕落,笑贫不笑娼都做不到呢,我们纽约,我们美国人有这个本钱,你们有吗?
  
  从内到外全方面的降维打击足以让所有说辞都没有说服力。
  
  可惜了,王一内里是个来自21世纪,长在红旗下的灵魂。
  
  这些对这个时代任何人都有着最致命的金钱攻势,降维打击,在王一这里反倒成了浮云。
  
  连互联网都没有的时代,还没有电视,电影还是黑白胶卷盛行,娱乐项目泛善可陈,你们除了开银趴就是喝大酒,一点档次都没有,就这?
  
  随行,带着王一在纽约晃悠的钱博尔也注意到这一情况。
  
  因为王一表现的太平静了,这纸醉金迷也好,声色犬马也罢,你好歹给个要么大跌眼镜,要么不愿与之同流合污的反应啊。咋跟那些要求禁酒令的清教徒一样,不对,清教徒还会说两句恶心呢。
  
  但王一什么都没有,甚至还隐隐给钱博尔一种‘老钱啊,你们就拿这种手段来考验我啊?哪个修行人经不起这种考验?’
  
  最让钱博尔跌破眼镜的是在自己请王一在一家意大利餐馆用餐时,王一品了品红酒,一副很煞有介事的点评道:“波尔多那几个有名的酒庄里,我最不喜欢玛高酒庄,因为它是波尔多产区的酒庄,但酿出来的酒却跟勃艮第产区的酒味道很像,老钱,你下次喝酒的时候得注意一下啊。”
  
  不是,到底你家祖上是欧洲的还是我家祖上是欧洲的?你怎么这么熟练啊!
  
  钱博尔很破防,明明对方酒也会喝,烟也会抽,就连车都开的有模有样,其他娱乐项目也是手拿把掐,俨然就是一副资本主义社会熏陶过的优秀人才。
  
  可就是给了钱博尔一种老虎抓刺猬,无从下手的怪诞感,对方并没有被纽约的花花世界迷惑到,只是在钓着自己罢了。
  
  这一周下来,钱博尔发觉作为资本主义世界里的所有招式对王一全都没有起到作用,在带着王一花天酒地一周之后,也没了心思,开始忙活起自己的事来,好歹也是贝希摩斯财团的董事之子,还是一名先天异人,他可不是什么银样镴枪头,啥事都不做的二世祖好吧。
  
  就这样,王一又变回了那个呆在纽约无所事事,天天花销贝希摩斯财团的寄生虫。
  
  钱博尔虽然离开了,但王一也能察觉到在自己入住的这座公寓楼附近还有属于贝希摩斯财团的人在盯梢,王一知道他们在盯梢,这些盯梢的人也知道王一知道他们在盯梢,但这就是大家互不说穿的默契,而且王一有的是办法躲开这些人。
  
  呆在公寓里,王一打开自己的皮箱,开始清点自己这次来美国带的东西,除了这些必要活动经费之外,他还带了一些其他东西。
  
  例如从苑金贵这位好叔叔手里薅来的两个法宝,其中棺材钉算是暂时跟自己王一这个身份绑定了,虽说用的很少,但为了保险起见,这个东西还是不要出现在约翰·威克这个身份这里,落宝金钱也不行,这玩意出现在一个白人面孔的异人手里太违和,也得去掉。
  
  “话说回来,你这东西到底有什么用啊。”
  
  稍微整理了一下,王一也在自己为数不多的物品中,看着一副只有一团漩涡的画卷发愣。
  
  这玩意是他当初在京城灭掉那个劳什子一贯道教京城分舵据点时得到的战利品,那帮一贯道教信教将其纯粹,夹杂着欲望的众生信仰之力凝聚于这张画卷之中,再通过所谓的神打之法,将这画卷中这股众生信仰之力分化出来,降临到被选中的人身上,可以让其一瞬间力大无穷,刀枪不入,也算是装神弄鬼,糊弄世人的专属道具。
  
  当时他之所以把这玩意收起来,是总觉得这玩意在那些一贯道教的家伙手里是大材小用了,虽说那会的一贯道教还没有发展成后来的邪教,但该经营的一点都没少,还那么有前瞻目光提前跑来京城踩点开分舵,这玩意不应该像看上去那么简单,只是在自己手里这么多年,王一除了感觉里面可能寄宿着一个生命之外,什么作用都没开发出来。
  
  这次出国,放着也是放着,也就将其带上了。
  
  “算了,还是不知道怎么招呼你,你还是先在这里休息吧。”
  
  嘀咕了两句,王一重新合上皮箱,将一周前缴获的六把手枪带在身上,换上西装,对着镜子把脸捏成约翰·威克的模样,一周的时间,已经足够约翰·威克这个身份造势了,接下来该是收缘结果之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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