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9章 重典杀人,王法开恩
第369章 重典杀人,王法开恩 (第1/2页)“陛下。”刑部侍郎孟兆祥躬身施礼,“阳武侯薛濂一案现已查明真相,这是罪证。”
说罢,他将手中厚厚一摞公文高高举过头顶。
王承恩刚要接过来,被崇祯用眼神制止。
他摇头说道:“审案是你们三法司的事,朕只想知道薛濂到底犯了什么罪。”
孟兆祥咽了口唾沫,深吸一口气:“陛下,经三法司会审。外加通州百姓指证,阳武侯府一众下人供述,通州巡抚王敖永的供词,以及东厂提督王之心的指认。”
“阳武侯薛濂犯霸占民田,杀一家非死罪三人以上(通俗理解为灭门,前提是被杀的人没犯死罪),贿赂官员,屠戮百姓等罪。”
“按大明律,应削其爵位,凌迟处死,财产断付死者之家,妻、子流二千里。为从者,斩。”
孟兆祥话音刚落,李邦华,范景文和方岳贡第一时间悄悄向后退了半步。
按照孟兆祥的意思。
阳武侯薛濂这一家人算是完了。
薛濂本被凌迟,相关人等被砍头,家人流放,家产补偿给受害者的家人。
事情闹得太大了,他们可不想掺和进来。
邱瑜反应最慢,他刚要跟着后退半步时发现崇祯目光看向这里,只能站在原地一动不动。
崇祯看着突出半步的邱瑜以为他有不同意见,于是开口问道:“邱尚书有话直说即可。”
邱瑜整个人都是懵的。
哪儿跟哪儿啊!
我什么都不想说,只是后退的时候慢了一点而已。
想到这。
邱瑜无比幽怨的瞥了一眼后面的三个老狐狸。
可气氛已经到这了,为了不让崇祯难堪,邱瑜只能憋出一句:“臣以为...三法司定的罪太重了。”
“其他的都还好,薛濂的家人对此毫不知情,臣觉得没必要将他们流放。”
崇祯以为邱瑜是给薛濂求情的,刚要发怒时想起了另一层关系。
薛濂的儿子与袁贵妃的侄女是夫妻。
而袁贵妃又是崇祯最喜欢的妃子。
这件事就比较复杂了。
如果真的流放了袁贵妃的侄女,消息传出去将会引来争议。
身为皇帝的女人,与皇帝关系如此亲密,竟也保不住自己的侄女。
换成其他人就更不可能了。
如此一来,谁还愿意为皇帝卖命?
虽然将这些人全都杀了能刷民望,但刷不了文武官员的忠心。
官员可不是愚昧的百姓,他们入朝为官不但为了荣华富贵外,还为了享受特权。
权就是法!
历朝历代都有两套法。
表面上有一套针对百姓的重典,暗地里一套针对官员的王法。
重典喜欢杀人,王法喜欢开恩。
这也是皇帝笼络天下人才的办法!
崇祯登基后喜欢用重典,不喜欢用王法,导致官员们不拥护他。
这是朝堂出现问题的根本原因!
崇祯看向内阁:“你们觉得呢?”
范景文刚要说话,被李邦华用胳膊肘杵了一下。
他紧接着说道:“陛下,臣等以为应按大明律定罪,否则无法服众。”
“臣等以为应按大明律定罪。”范景文和方岳贡拱手附和。
崇祯眯着眼睛,目光游移不定。
内阁的态度很明显:薛濂必须死,家人连坐。
崇祯也是这个态度。
薛濂案子的性质太恶劣了,甚至比建奴入关劫掠还要恶劣,不处以极刑不足以平民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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